新一年开始,印刷企业投资设备必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,从这些政策中可以寻到国家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指引,找到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,并发现其中的优惠政策。
2012年的最后一天,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(2012年调整)》。其中,四个税号的单张纸胶印机、两个税号的卷筒纸胶印机、一个税号的柔版印刷机的技术规格进行了调整;而所有规格的书刊用卷筒纸胶印机、表格用卷筒纸胶印机、凹版印刷机、凸版印刷机一并列入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中。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业内专家指出,2012年版目录,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,主要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。该目录的出台,一是为了继续支援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,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;二是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购置国产设备提供公平、合理的外部环境,促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;三是有效兼顾上、下游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和使用部门的需求。
七种旧印机列入2013年版进口授权管理目录
根据2013年版目录,在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中,有七种海关商品编号的印刷机械被列入目录。其中包括:一、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胶印机(片尺寸不超过22厘米×36厘米,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;二、卷取进料式凸版印刷机,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(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;三、除卷取进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机,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(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;四、苯胺印刷机,线速度≥300米/分钟,幅宽≥800毫米(柔性版印刷机,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;五、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,线速度每分钟≥160米,250毫米≤幅宽<800毫米(具有烫印或全息或丝网印刷功能单元的);六、其他苯胺印刷机(柔性版印刷机,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;七、未列名印刷机(网式印刷机除外,用品目84.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)。
仓储业转型升级给标签业带来商机
商务部日前发布的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,既给有仓储物流的印刷企业指出了发展目标,在支援仓储企业创新经营模式的同时,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,如推广应用条码、智慧标签、无线射频识别等自动识别、标识技术等。这对电子标签业是一个极大利好。
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,促进经济稳定增长,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,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,自2013年1月1日起,取消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、免徴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等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案。这些举措可以减轻印刷企业负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