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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食品包装,国标强制规定:添加剂须使用通俗名  
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11)于4月20日正式实施, 对我国食品标签乱象将起到规范作用。其规定,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,并且必须使用“通俗名”,让消费者看明白。
 
  新标准在食品标示内容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,比如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,添加剂标示更通俗,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,更科学性与更加可操作性。以前只要注明含着色剂、增稠剂就行,现在不可以了,必须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。

  实施后,食品添加剂不再“躲猫猫”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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